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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事项的通知(2021年下半年)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21-10-08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我校教育厅课题2021年下半年集中受理结题时间截止到202110月29日16:00,需报送《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2份及佐证材料1份,并在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http://www.ky.zjedu.gov.cn/index.php)填写结题管理。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对照《2021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要求》,抓紧办理结题手续。结题材料由学院按要求检查汇总,并填写结题汇总表,统一提交。结题报告请A4纸,正反面打印。


科研处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 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要求.docx

  • 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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