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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浙江省社科普及课题及出版资助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7-05-03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2018年浙江省社科普及课题和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三贴近”原则,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公众人文社科素养,为建设社科强省,为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申报指南

1、通俗理论读物

主要内容:宣传解读党的十八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反映“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生动实践,省委省政府“拆治归”决策部署等。成果形式:著作、读本、网络作品等。

2、社科普及读物

主要内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浙江精神、地方历史文化、历史名人、法制宣传、民生类等社科普及读物。成果形式:著作、读本、网络作品等。

三、立项资助形式

1、社科普及课题分为立项资助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两类。立项资助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1万元,立项不资助课题是指符合立项要求但需要自筹经费。

2、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经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社科普及读物,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分为全额资助项目和部分资助项目两类。经专家评审为优秀的社科普及读物,立为全额资助项目,由省社科联统一组织出版,同时立为省哲社规划一般课题。经专家评审为良好的社科普及读物,立为部分资助项目,资助15000元出版经费。

四、申报方式与要求

1、申报人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著作权属多人时,由主要撰写人或主编提出申请,并须有全体参与编写人员的签名,著作权必须无任何争议存在。

2、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科普课题和出版资助两者兼报。已承担浙江省社科联其他项目且未完成者,不得申报2018年社科普及项目。

3、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项目予以撤项处理,取消其个人3年申报资格。

4、课题周期不超过2年。从立项批准之日起到结项申请通知日期为止。无论任何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不予延期,直接做撤项处理。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截止受理时间:2017年6月9日。

2、今年申报方式继续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表并行的方式。

纸质申报: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查合格的申报表(一式2份)、活页(一式6份)及汇总表(电子文档1份)报省社科联科普处。复印一律使用A4纸。

申请出版资助项目的,递交书稿三部(8万字以上),书稿不退回。已经有网络作品的,附作品打印图、刻录光盘或是链接。同意申报立项不资助课题的,请另附纸说明。网上申报:请登录“浙江社科网”(www.zjskw.gov.cn),在右侧“功能区”栏目下,找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登录进入系统,按要求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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