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一般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项目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项目负责人应组成课题研究小组,梯队人数层次构成合理。鼓励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申报。
2.项目负责人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省教育厅科研教学项目过程中发生过不执行有关管理规定的不予申报。项目负责人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但项目推进不力的不予申报。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
4.项目成果表现形式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或者具体的操作办法。
四、支持方式
学校拟从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2个参加2012年省教育厅教育政策研究项目招标。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中标项目将列入2012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人文类一般课题,并按人文类一般课题给予相关额度经费资助。此外,为提升我校该类项目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发展规划处还将以重大改革调研课题的形式,从申报项目中优选一定数量的项目提供经费资助。
五、申报方法
项目申请者填写《浙江省教育厅政策研究项目申请书》,于2011年11月15日前,一式10份报发展规划处(行政楼61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dfg@zufe.edu.cn。联系人:戴栗军,电话:86735722。
发展规划处
201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