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根据《教务处2011年度教学工作思路及安排》(浙财院教〔2011〕1号 )的安排,现将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的教学任务下发,请予核对并落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下达
1.教学任务包括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任务、双专业的教学任务,2011级高水平运动员教学任务系统外单独下达,2010级双专业的教学任务待学生报名审核后另行下达。
各专业下学期的教学任务详见教务管理系统,查看和下载本部门的教学任务方式: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管理\计划任务下达\选择学年及学期。
双专业的教学任务: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辅修管理\辅修任务\第二专业任务安排
2.各年级的《形势与政策》课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教学任务核对、调整、落实、上报
1.各二级学院(部)在落实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之前,请认真核对本部门的教学任务;各学院依据培养方案核对所属各专业下学期的教学任务,确保教学任务的正确无误。并填写“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核对单”请于11月4日前交教务处。
2.各二级学院(部)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原则上不予调整,如果确实需要调整,请在11月11日之前填妥教学计划调整表,报教务处审批,逾期不得再进行调整。
3.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各教学班拟设定的最大容量必须填到“备注”栏中,各部门在安排下学期课程教学班的容量时,应充分考虑到2011级学生转专业的补修、部分全校性必修课程的重修等情况。各教学班最大容量一般可设定为当前教学班学生总人数的1.5倍,但专业课程一般不宜超过100人,其他课程一般不超过150人。(下学期开课后一律不得拆分教学班)
4.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于11月16日之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务处会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于11月16日开始编制下学期课表。各相关部门落实实验课程教学任务时,必须将实验课准确落实到周次,否则将影响学生选课;落实授课周次的操作请与选课中心张老师联系(电话87557055,内线88055)。
5.教学任务落实的上报方式
落实好教学任务经部门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
(1)公共选修课程的落实,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应包含课程名称、任课教师、上课班数、每班次限修人数、上课教室类型等字段。
(2)其他课程的落实,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包括双专业课程和各年级实践环节的课程(如城乡调查、企业调查、专业调查、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形势与政策、第二课堂的两门课程等)的落实。
三、切实落实“教授、副教授上讲台制度”
根据教育部提出的“教授、副教授上讲台制度”,请各二级学院(部)合理安排本部门(含双肩挑)教授和副教授在本学年中的授课,确保教授和副教授在一学年中为本科生讲授一门及以上的课程(不含讲座)。
四、其他事项
对课程开设情况或其他相关问题有疑问的,请与教务处姚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8757067(内线88067)。
为了尽快完成下学期课表的制定,请各二级学院(部)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上述各项工作。
附件: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核对单
201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