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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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递交社会调查报告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2-09-07点击数:

各位导师、学生各班:

根据教学安排,11级学生(不包括专升本)于暑期完成城乡调查及调查报告的撰写;10级学生完成企业调查及调查报告的撰写;09级学生完成专业调查(或专项研究)及专业调查(或专项研究)报告的撰写。社会调查报告主要由综合导师指导、评阅;调查报告递交工作具体的安排如下:

1921日前,导师完成11级城乡调查报告的评阅工作并递交至教学办。(参加人文学院两课调查和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其调查报告由其带队老师予以指导和评阅)。各班学习委员将班级选题、分组统计交与教学办。

2928日前,导师完成10级企业调查报告的评阅工作并递交至教学办。各班学习委员将班级选题、分组统计交与教学办。

31012日前,导师完成09级专业调查(或专项研究)报告的评阅工作并递交至教学办。各班学习委员将班级选题、分组统计交与教学办。

附件:

1、信息学院关于2009级学生专业调查(或专项研究)工作安排的通知

2、信息学院关于2010级学生企业调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3、信息学院关于2011级学生城乡调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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