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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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2-12-31点击数:

各位老师: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时费结算核对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位老师于201316前完成本人课堂教学工作量的核对。

2、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下沙校区补贴政策修订方案”(浙财院[2009]100),200991日起,行政人员工作时间内上课,上课下沙补贴(10/节)停发,业余时间上课的,由老师向二级学院提出,由二级学院(部)在工作量系统中上报。

3.教学工作量计算按《浙江财经学院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12]187号文件)执行,课时计算周次为17周。

4. 有出入的老师请于1月7日下午4点前上报教学办。

5、1月7日——1月9日,核对无误的老师至教学办签字确认本学期教学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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