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为配合第五轮全员岗位聘任工作,根据浙财资产〔2010〕61号文件规定,各位老师应做好所辖范围内的资产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各位老师对本人名下资产进行核实,如有不符,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学院资产管理员进行查证后进行调整;退休职工名下的行政类资产由资产管理员核查调整,明确新的资产管理责任人。
清查时间:2013.3.04——2013.03.22。
清查表格请于2013年3月22日前交到 9号楼204
联系人:李老师 87557127
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盘亏)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