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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3-04-12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3〕1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校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41号)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我校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身心健康,能完成正常的学业,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进修人员的选派和资助标准

1.选派人选

一般要求为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选派相关要求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的规定执行,(该《实施办法》的网址:http://www.train.whu.edu.cn/News/xzxmjs/160234925.asp)。2013年教育部骨干访问学者申请指南详见http://www.train.whu.edu.cn/News/gnfwxztzgg/141941483.asp。

2.资助标准与推荐名额

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在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后,由教育部将资助经费拨付给接受进修的学校,其余部分学费由学校承担。我校推荐教育部骨干教师名额1人。

3.推荐程序

①拟申请的教师与接受学校及导师联系,达成初步意向后报所在部门、学校。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填写《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1)。

②确定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通知教师本人填写《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见附件2),经教育厅审核确定后,报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武汉中心审核确定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资助人选候选人名单,在网上公布。接受学校按公布名单确定录取人选,发放录取通知书。

③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由教师本人直接与接受学校及导师联系,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见附件3),并经接受学校和导师签字(盖章)。

④推荐人选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接受学校报到注册,教育厅根据接受学校开具的报到注册证明或学费发票复印件核拨资助经费。

⑤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和教育部要求,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见附件4),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填写意见;返校一年后,学校须对其进行跟踪考核,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跟踪考核表》(见附件5),由所在部门和人事处填写意见,接受省教育厅的考核。

三、报名、推荐的办法和时间

访问学者项目是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访问学者推荐工作,切实把访问学者项目作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和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与高水平大学建立长期学术合作与交流关系的重要机遇。

1. 报名、推荐办法: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非学历(学位)进修培训申请审批表》(附件6)、《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脱产进修审批表》(附件7),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

拟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或“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的教师,同时填写《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一式3份)或《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3,一式2份),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2.报名时间:

(1)需申报教育部国内访问学者人员,请于 4月14日前通过所在部门将《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非学历(学位)进修培训申请审批表》(附件6)、《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脱产进修审批表》(附件7)、《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和《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交人事处师资办并发送电子稿至szgl@zufe.edu.cn

(2)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不限名额,各部门、各单位于4月29日前将《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非学历(学位)进修培训申请审批表》、《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脱产进修审批表》、《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及《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交师资办,并将一览表电子稿发送至szgl@zufe.edu.cn

3.联系进修学校的具体事宜,请到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交流培训武汉中心查阅(网址:http://train.whu.edu.cn/)、http://szpx.zjnu.net.cn或到网上查阅各院校招生简章。

附件:

1.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2.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4.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

5.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跟踪考核表

6.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非学历(学位)进修培训申请审批表

7.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脱产进修审批表

8. 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非学历(学位)进修培训申请审批表(中层干部)

9. 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脱产进修审批表(中层干部)

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

二○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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