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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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3-06-20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校绩效工资工作的相关安排,教务处现对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结算核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行政人员工作时间内上课,上课下沙补贴(10/节)停发,业余时间上课的,由老师向二级学院提出,由二级学院(部)在工作量系统中上报。

2.教学工作量计算按《浙江财经学院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12]187号文件)执行,课时计算周次为17周。

3.课时费中“下沙补贴”及“退休、外聘人员课时费”采取4-7月预发,8-9月结算方式由开课部门报财务处发放;其余教师课时费统一由人事处按照绩效工资改革的相关精神按教师所在部门划拨到各二级学院(部)。

4. 二级学院(部)请于628日前完成数据核对,并将《下沙补贴及退休、外聘人员课时费结算汇总单》报教务处。

5.课时费核对过程中需要的相关明细数据,请在工作量系统【报表-学院汇总】菜单下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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