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4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一、推荐人选的主要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
(二)热心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较丰富的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经验,对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有一定的研究且有成果或成效,能胜任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课程、教师培训工作;
(四)从事此项工作4年以上,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本科(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二、推荐程序
1.各学院(部)根据通知要求确定推荐人选,限1人,并报学校教务处;
2.教务处汇总各学院(部)候选人后,按照教育厅各高校“各推荐1名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要求,向省教育厅推荐2人。
三、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部)确定推荐人选后,将《2013年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2)的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于9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行政楼121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xiahui402@163.com(联系人:夏晖,联系电话:87557068)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