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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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6-01-06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5-2016学年寒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生:2016年1月18日(周一)起正式放寒假,下学期2月28日(周日)报到注册,2月29日正式上课。下学期教学作息时间按校历执行。

2、教职工:2016年1月26日(周二)起正式放寒假,下学期2月27日(周六)正式上班。

二、中层干部会议

2月28日(周日)上午召开中层及以上干部会议。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的各项准备工作,对重点部位、重要设备等要按规定贴上封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各教学研究单位和学生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要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关心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保卫处在寒假期间要严格门卫制度,切实加强校园巡视;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等部门要做好下沙校区北侧施工区域的管理和安全巡查。

2、党委组织部、学生处、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研究生院、工会等部门要利用好寒假时间,做好困难党员、困难教职工、困难学生和离退休老同志的慰问走访工作。

3、资产处、教务处等部门要做好学校部分教室改造工作。

4、现教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文华校区管理办公室、文华教育服务公司等部门要做好寒假期间的班车、就餐、水电、网络等综合保障工作,要统筹做好教学设备的维护保养,房产修缮和后勤设施的改善工作,重点要做好教室、实验室内各项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为新学期顺利开学做好保障;党校办、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计财处、图书馆、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的窗口服务岗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安排人员值班,适当延长服务时间。

5、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浙江省“28条办法”、“六个严禁”,坚决反对“四风”,党员干部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文明过节。

6、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各类突发性事件处理预案要求,及时报告,避免瞒报、误报、漏报、迟报,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四、值班安排

1、鉴于学校正在进行中层干部换届选聘工作,全员聘任尚未启动,各部门、各单位本次寒假,按学校机构调整前的职责和分工安排人员值班。

2、寒假期间(1月26日—2月26日)下沙校区设总值班,校领导、总值班、保卫处应按时到岗,其他人员电话值班,值班期间不得离杭,并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如有特殊情况,务必及时到位。各部门、各单位值班安排及联系方法,请于1月15日前报党校办,联系人:黄晓勤,电话:88015,E-mail:dyb@zufe.edu.cn。

3、总值班、保卫处值班时间:早上8:30至次日上午8:30,总值班地址:学术中心4121、4123房。中层干部到岗后,应定时巡视校园及学生生活区,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络,同时填写“我校中层干部值班情况登记表”。

五、其他

1、各部门、各单位在寒假期间要认真研究、精心谋划、积极做好2016年工作安排。

2、长安校区(东方学院)、文华校区、翠苑校区(成教学院)寒假工作安排分别由东方学院、文华校区管理办、成教学院负责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2015-2016学年寒假值班表

党校办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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