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双专业学生各班:
根据《关于做好2017届学生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浙财大教通〔2016〕86号)要求,现将2017届双专业毕业事项具体强调如下:
1、课程学分免修审核及学籍处理(4月5日-4月10日)
对部分未办理课程免修手续的学生,要求其填写课程免修单办理免修审批手续,经学院审核后,由教务处复核并进行学籍处理。
2、毕业前重修考试(4月25日-4月28日)
双专业不及格的必修课程统一参加毕业前重修考试。
3、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查(5月15日-5月26日)
学生修完双专业教学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 (环节),获得双专业规定学分,且主修专业符合毕业条件者,准予双专业毕业;若未能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或未修读完双专业的全部课程(环节),但至少已取得该专业培养方案中主要课程的25个学分(不含免修学分),可发给该专业的辅修证书。
跨学科门类修读双专业的毕业生,凡主修专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双专业必修课程(环节)的补考(重修)不超过9学分者,需填写《我校双学位授予申请表》(可从教务处网上下载),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双专业所在学院提供成绩证明,送教务处复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方能授予双学士学位。
双专业所在学院在5月26日前完成双专业学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并依据双专业学生学业成绩表填写《我校2017届双专业毕业生资格审查汇总表》(见浙财大教通〔2016〕86号附件),于5月31日前将双学位申请表和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稿)交教务处。需延期答辩的,须在6月15日前完成并报教务处。
4、证书发放(时间待定)
教务处依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毕业、授予学位和辅修的毕业生名单,证书由第一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名单发放。
教务处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