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关于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我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和申请条件
1.国家助学金分设两档:一档标准每生4500元/学年,二档每生2700元/学年,金额按月发放。第一学期于11、12月内发放,第二学期分别于3、4、5月内发放,共计5个月发放完毕。
2.基本申请条件:
(1)适用对象为2023-2024学年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退役士兵只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不能参评国家助学金。
二、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各学院2023-2024学年认定的重点资助对象与一般资助对象情况将国家助学金名额进行了分配,我院收到一档名额52个,二档名额118个。
三、评审要求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学工在线,在线提交申请。
2.学院将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
3.学院初评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将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
4.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5日。
5.若有其他问题联系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马老师,联系电话:86730717,电子邮箱:work_for_students@163.com。
我校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