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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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与聘任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21-09-17点击数:

各设岗部门、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浙财大〔2018〕180号)和《我校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浙财大〔2014〕8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与聘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安排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三助岗位申请与聘用工作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各设岗部门(学院)可登录“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查看本学期设岗情况。有意申请岗位的研究生可登录“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三助申请”中查看本学期发布的工作岗位,并于9月22日前提交线上申请。

各设岗部门(学院)自行组织面试,确定所聘研究生,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学生个人申请,并汇总聘用名单(可由系统导出,格式详见附件1),经设岗部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9月26日前上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行政楼212,联系人:宋思圆,电话:87557136)

二、经费管理

研究生“三助一辅”经费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根据研究生在校人数,按一定标准划拨专项经费至各学院(研究院),经费须专款专用。学校设立的助教、助管岗位助学金由研工部于学期末组织考核并统一核发;各学院(研究院)设立的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助学金,由学院(研究院)负责考核,按规定标准造表核发,从学校下拨的专项经费中支出。各学院(研究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研究生在岗表现自主调整“三助一辅”岗位数量和岗位助学金核发频次,但需报党委研工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各设岗部门(学院)须安排专人做好聘任研究生的工作量记录和津贴核算,工作时间以研究生实际到岗时间计算。

2.各设岗部门(学院)需落实好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如佩戴口罩,保持手部卫生,保持场所通风等)。工作过程中学生如出现发热等症状,应立即拨打学校应急处置电话87557328、87557110,同时向所属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报备。

附件:1.《我校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聘用名单》

   2.系统操作手册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6日

附件:

  • 1.我校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聘用名单.xls

  • 操作手册.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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