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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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22-03-18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我校研究生励学奖励计划管理办法》(浙财大[2018]188号)文件精神,为鼓励研究生潜心治学,取得创造性科研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奖励设置

奖励设置一、二、三等奖,拟评定总共15项左右。

三、评定条件

申请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成果被一级B及以上期刊录用;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3.研究报告获得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以上成果为2021年度正式发表或授权。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学生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第一排名(导师为第一作者不算在内)。

四、评定程序

1.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每人限报1项,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1份,并提供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3份,若文章被收录还需提供收录证明1份,提交所在学院(研究院)。

2.各学院(研究院)核实申请者的基本资格和科研成果,填写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稿与电子稿)于2022年3月25日前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文公布获奖名单并予以表彰。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15700118063

附件1.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2.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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