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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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4-10-14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13—2014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肯莱特研究生德育奖学金、学术之星、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全校2012、201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

   (二)奖学金类别、奖励金额及评定比例:

    1.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以年级为单位,按专业进行评定,其中一等优秀奖学金为1500元,评定比例占本专业在校研究生的10%;二等优秀奖学金1000元,占本专业在校研究生的15%;三等优秀奖学金600元,占本专业在校研究生的20%;单项优秀奖学金300元,占本专业在校研究生的5%。

   2.各学院(部)严格按照上述比例评定,名额不足1人的取足1人,超过1人的以四舍五入计。

   3.如一等奖学金实评人数少于应评人数,则剩余名额可累加至二等奖学金评定范畴,并依此类推。(只累加名额,不累加奖金总数。)

  (三)评比条件:详见附件1。

  (四)评比要件:(1)学习成绩;(2)科研能力;(3)综合素质。

  (五)评选方式:具体评选指标可参照《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

二、肯莱特研究生德育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全校2012、201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

  (二)奖励金额及评定比例:

   评定名额2人,奖励金额5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维护公德,有较为突出的德育事迹或情操表现;

   2.勇于奉献,助人为乐,热心国家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诚实守信,为人正直,作风严谨,洁身自好;

   4.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组织观念,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5.崇尚科学,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6.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善待他人,同学关系融洽。

  (四)评选方式

    各学院(部)评选出1名候选人,将其申请材料上报研工部。研工部组织评审,会同浙江肯莱特传动工业有限公司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评选时遵照宁缺毋滥原则,优先评选有较为突出德育事迹的研究生,并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三好研究生

   1.参评对象:全校2012、201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以年级为单位,按专业进行评定,评定比例为各专业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名额不足1人的取足1人,超过1人的以四舍五入计。

   3.评比条件

   三好研究生必须是本学年三等(含)以上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参评研究生前30%。

  (5)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延期毕业者不得参评。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参评对象:2013-2014学年在校研究生会和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研究生分会或各类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及各专业负责人。

    2.在校研究生会担任职务的研究生,由研工部负责评定,评定比例为干部总数的30%。

    3.在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或各类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及各专业负责人,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定,评定比例为本学院研究生干部总数的20%。    

    4.评定过程中名额不足1人的取足1人,超过1人的以四舍五入计。

    5.评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担任研究生干部半年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任劳任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5)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参评研究生前45%。

  (6)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延期毕业者不得参评。

  (三)研究生“学术之星”

    1.参评对象:全校2012、201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评定名额与奖励金额:

    全校拟评定10名,奖励金额2000元。

    3.评选条件:详见附件3

    4.评选方式

    各学院(部)根据申请者的实际情况,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确定初评人选(人数不限),并将其申请材料上报研工部。研工部组织专家进行复核评审,依“宁缺毋滥”原则确定研究生“学术之星”最终人选。

 

四、评选步骤

    1.各学院(部)建立相应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组成,其负责人原则上由研究生辅导员担任。

    2.组织评审小组成员认真学习各项评奖评优有关文件,传达文件精神。

    3.组织评审小组开展初评工作,各项评选结果必须在学院内公示三天,及时听取学生意见,如遇学生对评审结果或过程有异议的应进行复议,并及时给予反馈。

    4.公示完毕后组织当选研究生如实、认真填写各类评审表格。各学院(部)须对各类评审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并于11月3日前将各类评审表和汇总表上报研工部,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yjs@zufe.edu.cn(上报汇总表时,请将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肯莱特研究生德育奖学金、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学术之星”分别建表,切勿合并在一张工作表内;汇总表以“学院(部)名称+评奖类别”命名,如“财政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会计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

    5.各类评审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4。

 

 

附件:1. 我校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比条件

      2. 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指标体系

      3. 我校“学术之星”评定条件

      4.各类评奖评优评审表及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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