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全体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做出创造性的科研成果,现决定对2015年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进行评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共30项,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申请人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且必须为科研成果的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视同为第一作者),每人限报1项,经学院(部)初评后推荐至研究生院。
3.推荐名额原则上按学生总人数的5%左右分配,同时保证每个学院至少有1个名额;发表在国家一级B以上期刊的论文不占推荐指标;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4.申报评奖的科研成果须是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在高层次学术研讨会上入选的论文和著作等,成果也可以用系列论文的方式申报。成果署名必须显示“我校”。
5.申报人需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1份,并提供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5份。
6.科研成果奖荣誉可以与学术之星兼得,奖励按就高原则发放。
7.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18日。
申请者将有关申报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部)的研究生秘书,研秘须填写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3),学院(部)初评后将所有推荐材料在2016年3月18日前交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吴文佳 联系电话:86754635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0日
附件1:2015年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附件3: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