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年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开学时间
我校7月4日开始放暑假,9月10日开学报到。
二、安全离校工作
学生原则上7月8日前离校,学院要掌握学生的离校情况,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我校寒暑假学生离校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并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二、留宿申请审核
1.留宿时间
暑假留宿时间为7月4日至8月14日,采取申请审核制度。8月15日—9月9日期间,除了G20峰会志愿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其他学生原则上不留宿。
2.申请对象
7月9日—8月14日期间,G20峰会志愿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团委核准);学校的教学实践活动和学科竞赛集训学生(教务处核准);学校组织的在杭社会实践活动学生(校团委、研工部核准);参加学校体育队训练(体育部核准);参加考研和司法考试培训学生(学院核准)和需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的学生(学院核准)等确实需要暑期留校住宿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3.申请程序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学生于6月21日前填写《我校2016年暑期留宿申请表》(见附件2),经家长同意签字后连同申请原因证明材料一并交相关部门核准,核准完后交学院汇总审核。各学院要严格审核留校住宿学生情况,并于6月22日前填写《 学院暑期留宿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上报学生处、保卫处审核备案,学校审核后交紫元公司做具体安排。
3.留宿管理原则
(1)集中住宿原则。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及学生公寓各楼申请实际情况,今年暑期留宿学生仍然采取集中住宿模式,请留宿学生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具体集中住宿楼幢另行通知,集中住宿的同学免交住宿费,但需交水电费,具体费用以紫元公司通知为准。
(2)每日签到原则。留校学生在每日8:00-8:30和18:00-18:30两个时间段均需要到所在学院值班辅导员处签到,各学院需在学生签到时间结束后15分钟内将具体情况报学生处、研究生院备案。
(3)请假报备原则。留校学生如离校外出,需提前一天向学院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家长同意、学生处或研究生院核准备案后方可外出。留校学生请假外出时间在1天以内的,需学院值班领导批准,报学生处或研究生院核准备案;留校学生请假外出时间在1-3天以内的,需所在学院院长或书记批准,学生处处长或研究生院院长会签同意后方可外出;留校学生请假外出时间在3天以上的,需所在学院院长或书记批准,学生处处长或研究生院院长会签同意后,报学校值班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4)节省资源原则。紫元公司为节约资源将暂停公寓热水和空调供应,电、冷水、网络和电风扇等正常开通。
(5)规范管理原则。留宿学生本人填写《我校学生假期文明住宿承诺书》(见附件4),加强安全教育。公寓楼宿管员严格执行准入制,学生公寓值班人员定期统计留宿学生进出情况。
三、完善管理服务
1.加强安全教育
各学院专门召开留校学生会议,加强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教育引导留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严格遵守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各学院要关心困难学生群体,及时了解学生意见和建议,并给予解决反馈。
2.加强值班安排
暑假期间,严格执行中层及以上干部24小时在校值班制度。党校办、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部、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加强值班,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有学生留校的学院做好值班工作,深入留校学生寝室,关心留校学生,并以学院为单位每日汇总留校学生相关情况上报学生处、研究生院。
附件1我校寒暑假学生离校情况登记表.docx附件2我校2016年暑期留宿申请表.docx
附件3 学院暑期留宿学生汇总表.docx附件4我校学生假期文明住宿承诺书.docx
学生处、研究生院、保卫处
201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