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院)、2017级研究生和导师:
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有关学院应切实做好论文开题的组织工作。各学位点成立开题指导组具体负责实施开题工作,开题指导组一般应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5名以上的专家组成。
2.开题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研究生填写《我校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以下简称《开题报告表》),用A4纸打印,份数由学院决定。
(2)学位点举行开题报告会,研究生作开题报告,开题指导组成员进行评议。
(3)研究生根据开题报告会上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开题报告表》。
(4)学院对修改后的《开题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
(5)开题工作应安排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3.经学院审批后的《开题报告表》1式3份,研究生、导师、学院各执一份。
4.各学院完成开题工作后,研究生秘书将《开题情况汇总表》电子稿交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21日